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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甘肃矿区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现场实名制管理工作,2021年1月4日,省住建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根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21〕1号),明确我省“建筑业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平台”与“甘肃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并库运行,统一使用“陇明公”录入信息、开展考勤。现按照住建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细化<2020年度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相关考核要求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116号),结合近期开展的全省2020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情况,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国务院、省政府均已将现场实名制的监管和联动纳入2020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考核细则中,各地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同时,现场实名制监管作为建筑市场信息化监管手段,可有效监管参建各方的建筑市场行为,有力化解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的困境。各地要充分发挥现场实名制的信息化监管效能,严防因建筑市场违法违规导致出现农民工工资拖欠等不良后果。

二、落实管理

全省房建和市政项目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要认真对照住建部办公厅通知(附件)要求,履行好现场实名制管理的主体责任,推动工作落实。一是对于已采用住建部平台开展管理的在建项目,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提高项目更新率;二是尚未开展实名制管理的项目,符合《甘肃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暂行)》条件要求的,统一采用“陇明公”录入项目信息,纳入省平台管理;三是对于已采用“陇明公”管理的项目,要尽快接通具备生物识别功能的考勤设备,坚持开展考勤,实时上传考勤信息;四是省平台建设运维单位要确保省平台与住建部平台数据的对接畅通。

三、强化监管

各地住建部门要认真对照住建部评分要求,进行自查自纠,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市、县两级住建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当地现场实名制监管工作,尽快加入“甘肃省建筑业从业人员实名制监管群”,强化工作联系机制,靠实属地监管责任;二是各地住建部门务必要认真对照考核要求,会同当地人社部门,尽快督促达到入库条件的在建和新建项目,全部纳入平台监管,有效提升项目入库率;三是各地住建部门要利用平台加强对参建单位建筑市场行为的事中事后信息化监管,核查项目中标通知书与现场配置人员的一致性,严查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对于产生预警信息的项目,要及时跟进处理、限期督促整改、实行闭环监管;对于长期、多次考勤预警的项目要重点监管、现场核查,发现问题的严厉查处。

四、认真备考

为做好国务院2020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各项准备工作,根据省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安排,请各地住建部门务必紧扣国务院治欠办《2020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评分项目,逐项认真梳理和补充完善本行业、本单位的核验资料,及时交当地人社部门汇总报省人社厅。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细化<2020年度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相关考核要求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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